记者:做好根治欠薪、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徐睿霞: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是对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的基本方向和根本要求。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本质要求和应有之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唯有抓实抓细根治欠薪各项措施,才能确保劳动者不忧“酬”、更安“薪”。
记者: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在根治欠薪等方面推出了哪些举措?
徐睿霞: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把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完善制度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联合惩戒,取得积极成效,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一是党委、政府高位推动。自治区主要领导专题调研根治欠薪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亲自包案、深入基层,推动化解欠薪问题。
二是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在全区组织开展了贯穿全年、覆盖工程建设始终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力争从深层次解决“根上”的问题,达到“根治”的效果。
三是人社行业联动监管。紧盯源头治理,采取人社、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双驻双查”、包片包项目的“网格化”联合监管模式,加大对施工项目日常巡查检查力度,针对欠薪多发易发行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常态化督促建设和施工企业落实工资支付各项制度。
四是畅通多元化维权渠道。改版升级了自治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通过线下人社、工会、司法等部门服务窗口、手机APP、12333电话投诉举报等渠道,实现“多点受理、一网通办”。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主动向广大农牧民工宣传和推送多种投诉举报方式,使其投诉有门。
五是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强化接诉即办、快查快处,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坚持当日接收、5日给出受理意见、15日处理完毕、特殊情况延长15日的“1+5+15+15”办理模式,实行受理告知、过程告知和结果告知的3告知措施,持续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对办结案件进行逐案回访,推动案结事了,让农牧民工满意。
六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自治区根治欠薪领导小组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建立了沟通对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精准化、常态化监督,有力推动了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
记者:为推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接下来将如何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徐睿霞: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治欠”向“防欠”转变,推动建设“内蒙古无欠薪”品牌,千方百计提供有力度有温度的监察服务。
一是抓好源头治理。出台政府规章《自治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形成科学有效的防欠治欠内控机制。扎牢人社、行业部门“双驻双查”联合监管网,狠抓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等制度的落实。
二是抓好专项整治。从年初开始,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预防整治欠薪专项行动。紧盯重点领域,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和信息化手段,切实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抓好责任落实。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的联动机制,加大对各行业部门、属地政府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调度督办力度。
同时,我们将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各类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关口前移。加强用工指导和普法宣传,规范和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二是关注重点。开展系列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广大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待遇支付、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保费缴纳以及劳务派遣用工、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维护等工作。三是创新机制。对不同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千方百计做好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努力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