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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社会组织党委专题分析研判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3月3日下午,社会组织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会议。民政厅副厅长、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公维春主持会议并讲话,4名党委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防范和化解工作方案》,各位委员结合自身的认识,对加强社会组织意识领域风险防范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社会组织党委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实做细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职责,把它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常抓不懈;要守住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领域底线,不断完善分析研判机制。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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