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通知》(内建城〔2022〕150号)要求,2023年2月18日,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组织专家开展了自治区海绵示范城市的竞争性评审。根据专家现场评审结果,拟将得分前3名的城市确定为自治区第二批海绵示范城市,包括(以下按行政区划排序):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相关处室。
联系方式:
自治区住建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0471-6945551
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联系电话:0471-4192939
自治区水利厅计划财务处 联系电话:189471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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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