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推进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要牢记“隐患就是事故”,高度重视问题整改。自建房摸底排查和初步判定工作,要统筹调配专业技术人员和精干力量参与,确保摸底排查到位、初判结果准确。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安全管控,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强化安全警戒,防止人员擅入或靠近。对已完成安全鉴定、制定整治方案的自建房,要加快工程整治工作进度,推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梳理本地区自建房实际管控情况,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整改,推动深层次问题解决。
会议要求,牢记“平安源于坚守”,筑牢房屋安全基础。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级专家库专家作用,组织排查复核,消除隐患存疑。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普及房屋安全和隐患防范知识,提升群众主动发现隐患的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做好预警提示,确保各类隐患彻底消除。会议提出,牢记“责任重于泰山”,压实各方责任。要落实主体责任,压实产权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房屋日常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压实属地责任,夯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地方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管辖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加强督查检查,推动工作重心下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严防漏管失控发生事故。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